马来西亚行动方略筹委会正式成立于2011年,而第一届理事会则于2012年组成。在2012年至2014年中,行动方略联盟活动诸多,萦萦大者可归纳如下:
(一)
内部机制民主化
- 设立拟定及审核文告机制,确保属会更强烈的参与感,遵守少数服从多数,多数尊重少数的民主决策原则。
- 强化各成员团体的互动与相互支援,包括中委会轮流在各成员团体会所召开,成员伙伴计划。设立联盟网站,促成联盟成员团体的资讯流通及沟通管道。
- 鼓励各联盟成员团体主动联办活动以跨越彼此专长的社会活动领域、议题及运作模式。
(二)
推动统筹统办运动
- 成立全国教育改革行动委员会,以公平民主绩效原则规划国家教育改革建议及监督“教育大蓝图”的执行。
- 我们也在一个新的联盟,即,“我的国家联盟”的成立过程中给予支持与支援,以期为带来一场属于国家的人民运动。此运动将针对一些人及团体以族群、宗教为名而制造国家乱象,此运动将命名为:“我的国家:一场赎回国家的人民运动”(“NEGARA-KU”:GERAKAN RAKYAT UNTUK MENEBUS
KEMBALI NEGARA MALAYSIA or Negara-ku: A PEOPLE’S MOVEMENT TO RECLAIM OUR NATION)。而此组织现今仍在筹备阶段,并且将会在2014年7月10日正式召开记者发布会,宣布成立。
- 设立七项活动计划
i.
改制中学发展委员会
ii.
技职教育行动委员会
iii.
还原大马历史运动委员会
iv.
协助辍学中学生委员会
v.
社团发展委员会
vi.
母语教育发展委员会
vii.
国民团结委员会
- 与华总联合主办有关伊刑法全国巡回讲座。
(三)
表达民意
- 向公务员检讨委员会提呈备忘录及对话。
- 向教育部总监提呈对教育大蓝图的建议书。
- 与首相署国民团结部长针对国民团结议题进行交流对话。
- 与国民团结咨询委员会针对社会和谐法令交流。
- 针对时事发文告,包括暴力政治、总警长失职、教育大蓝图、社会包容法令等。
- 同时针对教育部公布的51名来自苏丹依德利斯师范大学教育系中文组的准老师调漂不当感到震惊的不解。
- 支持国家团结咨询理事会草拟的《和谐法令》取代《煽动法令》。
未来的工作重点
(一)动员更多代表性公民社会组织加入行动方略联盟。
(二)计划性培育公民社会运动的接班人。
(三)主动针对国家未来发展趋势进行研究计划。
(四)举办年度的公民社会组织高峰会议,扩大我国公民社会的影响力。
(五)对新兴的公民社会组织及个人提供必要的支援。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